2015年11月15日

簡單回應法國恐襲 (續)

昨天提過施襲者至少有3種可能,現在看來是3種人都有參與其中

1. 混入難民進入法國的恐怖份子 (希臘證實至少2人曾在當地以難民身份入境)
2. 在法國出生,土生土長的激進份子 (法國證實有1人早就在監察名單上)
3. 其他歐盟國家的恐怖份子在無須邊防下進入法國 (比利時和德國都在搜查懷疑同黨)

正如筆者昨日講,不再收容難民,也只是減低未來發生 1 的可能性,無助應對本土激進份子或已進入歐盟的恐怖份子。所以現在需要做的是加強監管制度,不論是監察激進份子、監察難民和追蹤去向、加強邊防、從源頭加強在海上堵截等。無論如何都必須要將壞份子辨別出來。

今次事件證明,伊斯蘭國已經有能力在法國本土策動相當具規模,可造成大量平民死亡的恐怖襲擊。這跟以往的「獨狼」(lone wolf) 襲擊性質不同。這些恐怖份子是如何組織起來和溝通合作?取得資金和武器?這些都需要徹查。如果不加強監控,同類事件肯定再次發生,亦肯定再次有大量無辜平民受害。

有些人講歷史,講美英法自食其果。講歷史有助我們理解事件成因,為何這些人變成恐怖份子,但跟提出應對辦法是兩回事。即使美英法收兵,伊拉克、敘利亞、也門等地也已經有多個本地派系在混戰,而且俄國、伊朗、沙特、卡塔爾等多國都有參與,和平不會降臨。就好像有人吸煙吸到有 cancer,不代表你收起他的煙,他第二天睡覺醒來就會沒事。我也絕不認同姑息伊斯蘭國是最佳做法。當務之急是加強國內甚至整個歐盟的保安,對外則要尋求國際共識,找出有效打擊伊斯蘭國、打擊其在外發動襲擊的網絡、和平解決伊拉克和敘利亞派系衝突的方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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