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2月18日

關於選舉的再多幾點

好像講現下香港的選舉比較多人看,那就寫多幾點吧。



看到網上有人說,既然反對「和理非非」,為何還要計較理性,含淚投票?和理非非,是和平理性非暴力非粗口的簡稱,但其實將這四者等同概括在一起,本身就不合邏輯的。

講粗口,一樣可以是和平、理性、非暴力地做。而暴力就代表不理性嗎?未必,有時暴力更需要理性。最大規模的暴力,是國家的暴力。打仗是非理性嗎?打仗才需要理性吧。另一樣公認的暴力,恐怖襲擊。IS非理性嗎?如果他不理性,亂打一通的,怎麼可能製作那些高質素宣傳品、怎麼可能被歐美圍剿都沒事,還有能力在法國搞襲擊?

所以,支持勇武抗爭,不等於不需要理性思考,相反,是更加需要理性思考,因為你面對的危險更大。將和理非非四種元素硬性等同概括在一起,認為那樣就叫理性,是低水平的做法。



那是否要含淚投票呢?我之前寫過,是否配票,可以考慮幾點。一樣是你是否在乎誰勝誰負,特別是你要某人輸多過某人贏。另一樣是你配票的對象是否可接受的。如果那個人你真的是很討厭的,配票真的會令你要含淚含恨,違反你理念的,那你不配票,我覺得完全沒問題。上次立法會選超級區議員,我就完全沒想過配票給馮檢基,因為我真的覺得他很廢,往績又差 (同事說「有名你叫二五基」)。但如果你對那個人其實不反感,只是他並非你首選或最理想的人選,我覺得你應該至少考慮一下,因為嚴格來說,投他並不是違反你的理念,其實你沒需要覺得這是「含淚」。



又有同事問,怎麼網民那麼矛盾,又說議會失效,要走勇武路線,又要參選。正如我之前都寫過的,議會做不到某些事,不代表甚麼事都做不到,你就放任對手全面控制議會。必要時,還是能發揮一點作用,即使是聊勝於無。

其次,當議員未必完全是為在議會發揮實際作用,影響投票結果,有時是為一個表態,也是為了資源。當議員,有人工,讓同夥們當助理,也有人工,政府也要補助你搞辦事處和一定程度的宣傳,傳媒也會因為你議員的身份多了找你。看回歐盟,反歐盟的那些人,常常說歐委會和歐議員浪費公帑、侵害本國權益的人,全部都拼命參選歐洲議會。法國的 Le Pen 就是歐洲議會議員,因為能取得資源和議員身份。甚至乎,因為組成較大的黨團能取得更多資源,這些排外的人都會聯合起來。Le Pen、奧地利的FPO、意大利的LN、荷蘭的PVV等等,平常對著鏡頭猛講排外言論,猛說外國人不好,但他們都跟外國人是盟友,組成同一個歐洲議會黨團。

某程度上,一邊說議會失效、立法會沒用、要勇武抗爭,又一邊要參選爭取資源,不也是一種出於理性的表現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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