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2月21日

七警案成功促進社會和諧

關於最近的事,講幾點

一、社團界巨頭「向太」陳嵐,以及六七暴動之首的工聯會,都支持七警,可見案件成功修補黑白紅三道撕裂,促進社會和諧大團結,以後大家都是一家人,不用分那麼細。

二、前一哥曾偉雄,謂「你地冇做錯到」口頭支持前線警員,結果他們入獄失長俸,自己就「未過冷河」已獲親中商人高薪聘用,正是一將功成萬骨枯,曾偉雄笑到最後矣。

三、政協常委陳永棋讚揚梁振英出任政協副主席當之無愧,我也同意。看回新聞,人大政協是貪腐溫床,梁振英加入正是物以類聚,也可能是習總追查「亂港N人幫」之請君入甕。上月就有(前)政協副主席蘇榮因貪污被判無期徒刑、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、沒收全部財產:

前政協副主席蘇榮被判無期徒刑 (BBC 2017年1月23日)
http://www.bbc.com/zhongwen/trad/chinese-news-38718977

四、外國法官至少受四條基本法條文保障,一些親中派「法律專家」要求懲罰和禁止外國法官的言論,是嚴重違憲,引用京官李飛以往講法,就是「香港有些貌似法律權威的人歪曲基本法、自己肆意捏造出來那些所謂法理」。

- 第八十二條:......終審法院可根據需要邀請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法官參加審判。

- 第八十五條: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,不受任何干涉,司法人員履行審判職責的行為不受法律追究。

- 第九十二條: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......可從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聘用。

- 第九十四條: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可參照原在香港實行的辦法,作出有關當地和外來的律師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工作和執業的規定。

基本法全文:http://www.basiclaw.gov.hk/tc/basiclawtext/chapter_4.html#section_4

五、向來流傳有些所謂社會精英、法律界人士、外國 expat、紅底商人,離地萬丈,對香港狀況毫不關心,大談甚麼「沒民主都可以有自由法治」、「我不看香港新聞都沒問題」、「年輕人不要凡事政治化」云云,現在外國法官遭受文革式式批鬥,還有內地富豪肖建華被洗頭艇,正是沒有人能避得過中共赤化威脅,你不找政治政治也會找上你,we told you so。引用德國名言就是「最初他們捉xxx,我沒有出聲,因為我不是xxx......」

六、「超人」李嘉誠果然語言藝術最高超最高深,短短兩三句就將今次選舉最重要的心理關口,提名是明投票是暗,兩者結果可以截然不同,點了出來。他還補多句,上次選舉兩星期前知唐英年唔得,即是再提醒大家,直到投票日前夕中共都可以改變主意。強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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